2006年7月,中华老字号“王致和”被德国欧凯公司抢注。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致和公司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向欧凯公司提起诉讼。07年11月,王致和公司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一审中胜诉。08年4月,欧凯公司不服判决,向德国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提出上诉。09年4月23日,二审法院终局终审判决,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欧凯公司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同时判决欧凯公司注销其恶意抢注的王致和商标。
历经17个月的诉讼,“王致和”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商标权。我们国人为之自豪,也为之大松一口气。该案被冠以“中国加入世贸后,国外商标维权第一案”。冷静下来想一想,从26年前“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到26年后的今天,“王致和”德国诉讼,竟然依然有这么大的轰动效应,这说明什么呢?这至少说明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维权太少,迈向国际维权的步伐太慢。
一、盘点中国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情况
当我们很多中国企业还不把自己的商标当回事儿的时候,孰不知他们的商标在海外已经成为香饽饽,已经成为众多觊觎者追逐的对象。在工作中,我们就曾接触过,当一中国某著名香烟企业打算在东南亚一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自己的商标在该国早已被第三人注册并已接近续展期了。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们接触到中国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之多可谓是怵目惊心。真可谓是哪里有中国知名商标,哪里就有抢注的存在。而抢注的地域范围,已经从发达国家到不知名的小国家。十多年前,我们听说的商标抢注主要还在发达国家美国、日本等,而现在抢注最严重竟是非常不发达的非洲和南美,如喀麦隆、洪都拉斯等。抢注人已经从中国周边国家,如东南亚等国跨越到太平洋、大西洋等国。
说到抢注的类别,也从最初的中国知名商标本身的类别,到其相关的类别。如汽车行业,则抢注人不仅在12类“汽车产品”上有注册,而且在35类“提供经销商”服务的类别,到37类“汽车维修”类别,更有甚者,在07类的部分汽车配件上都有注册。其保护的严密程度,远远超过一个普通中国企业对自己商标保护的范围。
再说说抢注人的情况。抢注人名义也是翻陈出新,从最初的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抢注,到其以相关公司或亲属名义抢注,到现在专门以抢注商标为业的一批商标掮客。最近我们碰到一起非洲知识产组织(简称“非知”)商标抢注案,抢注人是一名为“DENG MING”的自然人,他抢注的商标包括“KONKA”、“CHANGHONG”、“WULIANGYE”等中国知名的30多件商标,其注册的类别均为三个类别,既包括了产品本身的类别,也包括了相关的服务类别。“非知”一件商标注册费用约需USD2000,三十多件商标注册,也约需60万元人民币的投入。由此也可以看出抢注人的实力也是在不断增强。
二、中国企业面对抢注的做法及其原因
如果我们知道自己财产被他人盗窃,将会有何种反映?我想,至少是非常生气.第一反映就是抓注小偷,拿回失窃的财产。然而,中国企业面对自己的无形财产“商标”被“盗窃”,显然是没有这么强烈的反映。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意识问题
很多企业并没有把自己使用多年,积累了很好商誉的商标视为一项资产来保护。所以就有很多中国企业,在得知自己商标被他人抢注时,表现的很是漠然。看看上面说的“DENG MING”非知被抢注一案,就可以略知一二。我们在得知“DEMG MING”抢注大量中国企业商标时,第一时间内通知了相关商标所有人。但对于我们通知表现的很积极的就一两家企业,最后委托我们维权也就一家企业了。
(二)、企业机构设置问题
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由“涉外业务”部门来主管。而“涉外业务”部门往往是从本部门的情况出发,即该抢注国是否为本企业的主要市场等,决定是否启动维权。对于一些小国家被补抢注的情况,相关部门可能认为这些国家普通人都未曾听说过,更别说在这些国家开展业务,从而将抢注事情撂在了一边。
正是因为这种设置,相关部门不能从公司高度来对待抢注问题,不能从长期目标看待抢注对本公司业务的影响,这也是导致很多企业没有及时维权的原因之一。
(三)、费用问题
说到海外维权,很多企业可能马上想到的是一张张“美元”、“欧元”帐单。中国很多企业可能会痛快的拿出几百万元请大名明星做广告,而不愿意拿出几万元来进行海外维权。与之相反的是,很多欧美企业,每年都会有高达企业利润10%的费用作为知识产权投入的费用。
而从我们处理的实际案例来看,海外维权的费用并不是高的那么恐怖。在欧美发达国家,往往会有胜诉方承担败诉方一定的律师费用的规定,因此,作为被抢注人完全是有希望通过胜诉来补偿该部分的花费。而对于一些不发达国家,如东南亚、南美等,海外律师的收费并不高,普通的一件维权案,也就两叁千美元。
(四)、对海外维权程序的无知
由于各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不同,当企业听到代理机构解释的一步步程序时,就觉得很是茫然,不知所措。其实,不管各国商标维权程序怎么规定,其实质并没有多大差别,案件成败关键还是看事实、看证据。所谓程序,只不过是去展示事实,展示证据一个过程。
那些复杂的海外维权程序规定,对于真正商标所有人而言未尝不是好事。因为抢注人可能花一定的时间,花一定费用来抢注中国企业的商标。但他可能没有精力,也没有实力来面对中国企业一场场维权案。因此,现实中,很多商标维权案在刚开始或者中间阶段,往往就因抢注人就放弃,中国企业的维权成功而结束。
三、面对抢注,中国企业应有的态度
中国企业早已走出国门,迈进国际市场。将产品/服务延伸至世界的每一角落也是指日可待。而商标就是企业迈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因此善待自己的商标,精心培育、维护自己的商标应视为企业的一件大事,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在“王致和”案后,我们希望看到一家家中国企业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抢注人知道中国企业的商标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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