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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2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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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若干规定》
 

  日前,武汉市人民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进一步促进武汉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定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将该市实施效果较好、比较成熟、社会反映较好的政策措施如专利资助、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重大经济活动审议等制度上升为规章的内容,提高了这些政策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另外该规定还充分吸收了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先进经验。

  《规定》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的有关政策体系、促进专利及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政策体系、加大各个领域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力度、健全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等方面内容,共34条。

  《规定》强调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环节并重,每个环节均有相关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该规定紧密结合武汉市的市情。针对武汉市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董宏伟表示,《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武汉市知识产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将为武汉市下一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立法起到有益的借鉴和铺垫作用。《规定》的实施将会全面提升武汉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将武汉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市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