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市科技局联合发文的《丽水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意见》已经下发。该意见的实施,将有利于拓宽丽水市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鼓励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丽水产业升级。
该意见共有24项条款。意见分别对贷款的对象和条件;贷款的用途和期限;专利质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程序;专利质押的风险及化解办法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意见的主要亮点是规定专利权的质押贷款可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贷款人直接将专利权出质给贷款银行进行贷款;一种是贷款人将专利权反质押给中介担保机构,由中介担保机构出资再为贷款人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意见也规定专利权质押贷款最高额以不超过专利评估值的40%为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专利评估需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估值,科技(知识产权)部门对专利权的质押贷款需提供及时专业帮助,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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