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就一项修改提议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该提议,现行的12个月临时申请期限将延长至24个月。
据该部门消息,这一修改将应用于非临时申请的补正程序。
该提议给予了申请者更多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应该寻求专利保护,这对申请者是有益而无害的——申请者可以延迟缴纳额外费用,并可利用该延长期来致力于专利的商业化。
“在与全国发明者共同举行的一系列会议中,我听到最多的观点就是,临时申请额外期限的灵活性将使他们大大受益。”知识产权贸易副秘书长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大卫.卡波斯(David Kappos)如是说。
“现行的12个月临时期对发明者考察市场来说也许太少。12个月的补正通知答复期限可以让申请者们有更多的时间来评估其发明的价值和市场潜力。它不仅有助于申请者决定是否承担申请专利所涉及的额外费用,而且还可以提高专利局在促进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市场投入方面的工作效率。
目前,申请者有一年的期限主张临时申请的利益,该期限为专利临时申请提交之日至相应的非临时申请提交之日。
根据该提议,申请者可以在提交临时申请后12个月的规定期内提交至少一项专利的非临时申请,缴纳基本申请费并提交一份声明。此外,非临时申请将需要延至公布日且申请人不得提出非公布要求。申请人有12个月的期限来决定是否支付所需的附加费和其他额外费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已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意见征集请求,征集期限为公布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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