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沙市首次知识产权工作会上获悉:根据新出台的《长沙市专利申请补助实施细则》,以前要等专利授权后才发放补助,现在变成申请阶段发放部分补助、授权后追加剩余部分补助;企业、机关、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的,补助金额从以前的每件1000元增加到2000元;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授权的,补助金额从以前的每件500元提高到600元;国外专利申请补助标准为原来的2倍。
据介绍,随着《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的制定和发布,省会各级各部门纷纷出台激励政策,有效推动了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提升。去年长沙市共申请国内专利61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41.2%,该比重在全国城市中仅次于深圳市。近百家中小企业实现了专利申请“零”的突破。
为进一步发挥专利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长沙市专利申请补助实施细则》还增加了补助项目。长沙市企业与驻长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项目,以企业为第一申请人的发明专利申请,按2000元/件标准补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后另外追加申请补助1000元/件。同一补助对象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但年专利授权50件以上(含50件)的申请人给予1万元奖励,100件以上(含100件)的申请人给予2万元奖励。同时,申请人除到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申报补助外,还可登陆该局网站(www.csipo.gov.cn)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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