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颁布了《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及奖励暂行办法》。
该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六条,从组织创建、创建培育、绩效评价及奖励与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参与示范创建的企业应当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制、组织保障机制、人员保障机制和各项制度,形成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该办法的出台将加快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步伐,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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