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计划通过引入国际申请和国际注册体系等一体化措施,使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符合国际标准。
2009年,韩国外观设计申请数量位列第三,并且还获得了很多国际设计大奖。 随着该国外观设计在国际市场上表现的势头,有关公共设计、外观设计管理和外观设计战略保护的理念充斥在韩国企业间。
为了符合这种全球性的影响力以及韩国外观设计领域的需求,KIPO正在推动外观设计保护法的修订。该法修订的目标是通过引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洛迦诺分类表》(是一份有效期到2012年6月份为止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表),将当前的保护体系转化为全球保护体系。KIPO还计划延伸外观设计保护的主体或范围,并改善重复外观设计申请系统。
以前,当韩国申请人想要进入欧洲市场时,该申请人必须向每个国家指定专利代理人并且准备重复申请。但在海牙体系下,申请人可以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选择国家并提交一份单一国际注册申请。
为了确保本国外观设计保护法案与国际申请体系相符,KIPO计划将外观设计保护年限延长到20年(自申请日算起)。此外,KIPO计划将增加重复外观设计申请的数量,由当前的20种增加为100种,并将其归入实质审查和非实质审查条规定的单一分类中。
采用洛迦诺分类使申请人能够提交诸如标识类的设计。它还将保护范围扩大到该外观设计的可能用途中。比如,如果一位设计师依据当前体系申请一种杯子的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的范围仅限于杯子的当前用途。但是依据洛迦诺分类,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将扩大至该杯子可能的用途中。
一旦具有全球标准的外观设计体系到位,韩国外观设计的影响力将会提高。而且,在韩国申请外观设计的外国人以及在外国申请外观设计的韩国人都将会享受到程序被简化的好处。最后,与其他设计强国类似,韩国也将成立以概念为导向保护外观设计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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