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与监督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对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多项创新要求。
决定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三大部分,明确了推进专利保护法规规章完善、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等18项具体工作措施。其中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和假冒专利案件进行督办。省级知识产权局对行政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和假冒专利案件进行督办。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案件进行公开挂牌督办。加大对大型展会上发生的侵权假冒案件的督办力度。
决定还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标准,对地方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与评价,对企业侵权假冒行为进行监测与评价,建立知识产权诚信档案。要充分发挥协会、中介机构、研究机构和各类群众组织的作用,构建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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