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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3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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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撰写装置与方法结合类案件的权利要求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张云枝
 

  在代理人的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机械结构结合控制方法的案件,针对这类案件通常在具备单一性的基础上撰写两套权利要求:关于装置的结构的一套权利要求和关于控制方法的一套权利要求。如何撰写这两套权利要求是处理这类案件首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下面以具体案件为例简单介绍几种方法。

  第一,上述两套权利要求通常应当保持基本对应。如果客户提供的交底书中的方法有几大步骤,各个步骤分别还有小的创新点,并且在实施该方法的装置中分别针对上述小的创新点做了结构上的改进,则两套权利要求中可以相对应地撰写。第一例:

  一种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的收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1)提供收集桶,所述收集桶位于所述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基准下落位置的下方;

  12)转动所述收集桶,使其绕其中心轴以适当的角速度持续自转;

  13)自上而下向所述收集桶中输送所述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同时,摆动所述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使其围绕上述基准下落位置并沿所述收集桶的径向振动。

  一种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的收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撑座,能够在驱动装置的带动下以适当的速度水平地自转;

  收集桶,放置于所述支撑座上,以便能够在所述支撑座的带动下绕其中心轴转动;

  纤维导引支撑装置,设置于所述收集桶的上方,用于支撑所述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并确定其基准下落位置;

  摆动装置,带动所述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围绕上述基准下落位置并沿所述收集桶的径向振动。

  上述方法权利要求中三个步骤分别为三个动作,而上述装置权利要求中的收集桶对应方法中的第一步骤,支撑座对应方法中的第二步骤,导引支撑装置和摆动装置对应方法中的第三步骤;即操作方法中需要用到什么部件,装置权利要求中就出现什么部件,通过这种撰写方式不仅能够使得装置权利要求撰写较为简单,并且在撰写后还能够通过该方法检验是否多或少必要技术特征,如果装置权利要求中出现的技术特征在方法权利要求中并未用到,应当检查该技术特征是否应当删除;若装置权利要求中缺少了方法权利要求中需用到的特征,则应当检查是否缺少了必要技术特征。

  此外,通过相互对应撰写出的权利要求布局整齐、清楚明了,使读者更容易读懂该专利,且不容易漏掉某些创新点,不失为撰写该类案件的一个好方法。

  第二,关于虚拟装置权利要求撰写。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客户提供的交底书中提供一种控制方法,并且提供一种具体结构的装置相对于上述方法针对性地做了结构上的改进,则与控制方法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按照普通的实体装置权利要求撰写(如第一例);但是,事实上,我们经常遇到交底书中提供一种控制方法,但是并未提供与该方法对应的装置的结构改进,或者说装置的结构改进很难用具体结构描述(例如为电路的改变)的情况,此时则通过上位撰写出虚拟装置的权利要求。第二例:

  一种用于液压-机械传动的工程机械的换挡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发出换挡命令;

  2)将变速箱中连接于驱动马达的驱动盘和与当前档位对应的第一从动盘脱开;

  3)获取与目标挡位对应的第二从动盘的转速n1;

  4)调节所述驱动马达的输出转速,使其向第二从动盘的转速n1靠近;

  5)判断所述驱动盘的当前转速n0与所述第二从动盘的转速n1的差值的绝对值是否小于预定值,若是,将所述驱动盘和所述第二从动盘完全啮合,完成换挡操作;若不是则继续执行步骤4)。

  一种用于液压-机械传动的工程机械的换挡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信息获取单元和控制单元,

  所述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与目标挡位对应的第二从动盘的转速n1;

  所述控制单元用于调节所述驱动马达的输出转速使其向第二从动盘的转速n1靠近;并判断所述驱动盘的当前转速n0与所述第二从动盘的转速n1的差值的绝对值是否小于预定值,若是,将所述驱动盘和所述第二从动盘啮合,完成换挡操作,若不是则继续调节所述驱动马达的输出转速。

  上述第二例的装置权利要求则为虚拟装置的撰写,显然,该权利要求中的“控制单元”不容易用一个简单的部件来描述,或者说这个概念由复杂的控制系统上位而来,通过简单的上位方法撰写的虚拟装置,同样能实施该控制方法,这样更有利于专利权人在后续的侵权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然,与上述虚拟装置权利要求相对应的附图中,由于无法用具体结构表达虚拟装置,只需画出方框,然后在方框中文字标注部件名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