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到一起商标驳回复审案,申请注册在第30类相关商品上的9369893号“西柏坡+拼音+图形”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决定,以“西柏坡”是著名革命圣地,用作商标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了第9369893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受此案启发,笔者对“著名革命圣地可否注册成为商标”产生了浓厚的探讨兴趣,故撰写本文进行简单分析。
众所周知,嘉兴南湖、井冈山、长汀、瑞金、遵义、延安、西柏坡等地,在中国革命、共和国创建各个关键时刻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中国共产党成立及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新中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当之无愧称之为“中国著名革命圣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这些著名革命圣地先后涌入经济建设的大潮中,过去辉煌的革命历史成为老区人民的骄傲和自豪,更成为全国人民的宝贵财富。为了争创知名品牌,众多企业和个人试图借助著名革命圣地的深远影响将其注册为商标进行使用和宣传。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
……
由上可知,没有任何关于“著名革命圣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确切文字规定。所以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前七项的内容对于“著名革命圣地可否注册商标”没有法律上的限制。那么,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是否会成为著名革命圣地注册商标的禁止性法律规定呢?
“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首先,虽然“西柏坡”、“井冈山”、“延安”等著名革命圣地以其独特的贡献,彪炳于中国革命史册,竖起一座座不朽的历史丰碑,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其地位坚固而不容撼动。但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快速进步,老区人民走出去的意愿十分强烈,信心满满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西柏坡”、“井冈山”、“瑞金”等不可复制、无法替代的革命圣地自然而言会被老区人民作为一面旗帜、品牌应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西柏坡”、“井冈山”、“瑞金”等地名作为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需求则显得更为突出和迫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忘本或者削弱著名革命圣地的地位,产生消极影响。它仅仅是广大消费者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完全不会产生扩大联想,损害著名革命圣地的形象。我们要坚信,“西柏坡”、“井冈山”、“瑞金”这一串串载入中国革命史册的圣地,是融入百姓血液中不可磨灭的历史,是无法撼动的,将其作为普通商标申请使用,只要是合理合法,完全不会损害其经典形象,或许能够再次成为经济大潮中的不朽丰碑、标志性品牌、国人的骄傲,带领老区百姓走出国门、冲向世界。
其次,《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由此可知,判定商标能否注册和使用,要综合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两个方面。对于采用著名革命圣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注册使用的商品对著名革命圣地能否顺利核准注册,影响至关重要。很有可能,因选用使用商品的不当而产生负面、消极作用,影响到著名革命圣地的光辉形象。例如,将著名革命圣地申请注册在1006群组性用品,2011群组非金属棺材及附件,0621群组捕野兽陷阱,0506群组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4106群组驯兽,2411群组寿衣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则很容易使人联系到对“西柏坡”、“延安”、“井冈山”等革命圣地的亵渎或对文化等社会公共利益产生的负面、消极影响。反正,将著名革命圣地申请注册在0904群组衡器,3008群组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3003群组糖,3202群组不含酒精饮料,4101群组教育,4303群组养老院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不但不会产生不良影响,还会突出老区朴实民风,没有任何夸大和负面影响。因此,对于著名革命圣地申请注册商标应该辨证的看待,结合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综合判断,不能一刀切的予以驳回或者禁止。
最后,经过查询,笔者发现“西柏坡”、“延安”、“井冈山”等著名革命圣地存在成功注册为商标的在先先例。例如:第1095707号、第1241312号、第3298128号、第3012859号、第3897337号商标。同时发现许多著名革命圣地申请注册商标未获支持的。主要原因在于申请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容易使人产生扩大联想,负面、消极的影响较多。还有相当一部分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遭到驳回裁定时,未及时启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丧失了权利的救济。
综上所述,著名革命圣地是可以注册成为商标进行宣传和使用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时应采取灵活、全面兼顾的原则,结合当下时代背景及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判定商标是否产生不良影响,而不能僵化的认定著名革命圣地注册商标均会产生不良影响。此外,笔者建议,作为企业或者自然人在以著名革命圣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时,如遇到商标主管机关的驳回裁定,建议综合商标和商品全面情况,积极准备启动驳回复审程序,争取获得商标的最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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