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商标中的商誉延续问题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或者服务产地来源的同时,也承载着企业长期经营下所产生的商誉。消费者在市场中购买一件商品或者接受一项服务时,往往首先通过商标判断其 提供者,继而在判断该件商品或服务与其价格是否相符时,就会考虑到该提供者在相关行业内的影响力与知名度,这就是商标法意义下的“商誉”。“商誉”作为商 标中所隐藏的一种价值,必然会有其归属与延续......2016-02-22
  • 一位商标律师的“非诚勿扰”观后感
    2016新年伊始,“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法院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此判决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瞬间刷遍朋友圈。除了因为涉案的“非诚勿扰”电视栏目为广大观众喜闻乐见,多年以来长盛不衰,必然形成极强的眼球效应之外,更因为该判决思路和判决结果正当性不无争议。以下对...2016-02-16
  • 加拿大专利申请中的专利转让登记及权属声明
    根据加拿大专利法,只有发明人或发明人的代表可以有权提交一件加拿大专利申请。因此,在提交一份加拿大专利申请时,除了必要的申请文件和请求书,申请人还应提交一份根据专利细则第37条的声明(Declaration under Section 37 of the Patent Rules)。若申请人不是发明人,该声明应指明发明人是谁以及申请人是发明人的法定代表。除此之外,申请人也可以对权利转移(通常为转让书,assignment...2016-02-16
  • 一个关于“公知常识”的案例——“用于爆炸成型的装置”专利复审案评析
    本案涉及申请日为2008年9月19日、发明名称为“用于爆炸成型的装置”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称为本申请),其申请号为200880126045.6,优先权日为2008年1月31日,进入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0年8月2日...2016-01-27
  • 浅谈企业商标管理岗位职责
    引言:企业实际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些是商标、专利、版权集中一个部门管理,有些是分部门管理。本文讨论的不是负责商标的某个人的工作职责,而是企业负责 商标管理工作的“岗位”应具备的职责探讨。每个企业根据商标工作与自身经营的重视程度不同,岗位匹配的人员亦有不同。由于条件所限,笔者并未针对大量企业 进行实地调研,在此笔者只是根据日常工作中,与企业商标岗位的沟...2016-01-27
  • 浅析商标法第15条第2款与第32条抢注的适用问题
    商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2016-01-11
  • 中药组合物创造性答复浅见
    在中药组合物专利的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常会指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功效需要以及生产成本考虑,可以选择去掉或替换一味或几味药物,或者提出中药组合物中各组分的配比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笔者持有不同意见,“一味或几味药物的替换”不能笼统被认定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分析如下...2016-01-05
  • 辩证视角:对《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取消异议复审程序带来的问题的思考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修改都是为了追赶变化着的社会生活,法律滞后于现实是无可奈何的,但法律的修改不应自设羁绊,否则那就真成了摁下葫芦又起瓢,其不但伤害法律调整对象的权益,于法律本身而言也不严肃。自第三次修改的2013版《商标法》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多,其中的变化事项如何影响社会经济生活还有待继续观察,但一些变化带来的问题已然浮出水面,最典型的莫过于《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2016-01-04
  • 声音商标的审查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同时,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对于以声音商标申请注册的,也作出如下规定: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2015-12-28
  •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高度盖然性标准
    前言 我们知道,“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着相当长时间的应用。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这也...2015-12-22
  • “撤三”案件中服务商标的使用证据何来何从?
    商标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其本质上是商业主体为使相关公众区分开彼此,建立起特定对应关系的标识。商标并非天然之产物,也不可有意而为之,一个商标的外在形态可以通过主观创造,但是商标与特定商品和服务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不断的商业使用进行强化,换言之商标应该是特定商业标识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商业标识友身,商标的实际使用就是将特定商业标识与特定商品或服务建立联...2015-12-18
  • 浅析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的冲突解决
    企业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之间的冲突由来已久,这主要是由于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都天然地具有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来源的功能属性,但却分属于两个互不交叉的登记管理体系的缘故。对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所提出的冲突解决之基本原则是保护在先权利和保护消费这对标识所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不产生混淆。我国行政、司法实践也长期以这些原则作为考量来处理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利之...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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