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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
“奥普”重拳打击恶意注册,实现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01-31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集佳律所代理的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诉商评委、第三人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奥普”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案获得一审胜诉。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奥普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我国极富盛名的照明、取暖、排风一体机(浴霸)生产和销售企业,早在1997年即被评为“重点外商独资企业”,1998年被评为“杭州市纳税大户”,1999年获得“外资企业贡献奖”。1993年9月4日,奥普公司申请在第11类“照明器材;取暖器;排风扇;照明、取暖、排风一体机”商品上注册第730979号“奧普”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该商标于1995年2月21日获准注册,经续展至今有效。 广州傲马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傲马公司”)于1999年11月1日申请并于2000年11月14日获准注册第1475893号“奥普”商标(以下称“诉争商标”),该商标核准注册在第35类“广告、广告传播、广告设计”等服务上。2010年10月25日,该商标转让给第三人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现代新能源公司”),经续展,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0年11月13日。 奥普公司以诉争商标系
集佳成功代理搜狗起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
01-12
元旦前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认定百度以“高速下载”为名实施的软件捆绑行为,导致用户下载搜狗软件时,在毫无预期、不知情或无法充分研判的情况下,额外下载了“百度杀毒”、“百度浏览器”、“百度手机助手”等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并维持了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根据两审判决,百度被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搜狗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支出42252元,并在百度网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集佳成功代理“枪球联动识别装置”专利无效案
01-08
近日,集佳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第38344号无效宣告决定。在该决定中,复审委认可我方观点,宣告ZL 201620175586.X号“一种基于多机联动的路侧停车场车辆识别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该专利无效程序的胜利,为客户迅速挽回因专利纠纷而损失的市场份额提供了重要帮助。
二审胜诉!浏览器屏蔽腾讯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01-03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禁止反悔问题 ——T公司与谢某某确认不侵权纠纷案件
01-02
现有法律框架未明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适用禁止反悔原则,笔者认为,在侵权诉讼中可以结合权利人在授权确权程序的限制性陈述,确定区别设计特征在涉案专利中的权重,从而防止权利人在不同程序中两头得利,达到禁止反悔的效果。在此通过案例略作解析。
集佳成功代理“LED动感广告灯箱”专利诉讼及无效案
12-21
近日,集佳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第37958号无效宣告决定。在该决定中,复审委认可我方观点,认定ZL 201310074343.8号“一种LED广告灯箱”发明专利全部无效。在本案中,集佳团队取得该专利无效程序的速胜,迫使专利权人基于上述发明专利起诉多家公司专利侵权的案件也将于近期由受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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