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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佳成功代理“枪球联动识别装置”专利无效案
01-08
近日,集佳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第38344号无效宣告决定。在该决定中,复审委认可我方观点,宣告ZL 201620175586.X号“一种基于多机联动的路侧停车场车辆识别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该专利无效程序的胜利,为客户迅速挽回因专利纠纷而损失的市场份额提供了重要帮助。
开源协议能不能动你的奶酪?--涉及开源协议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
04-27
近日,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诉被告柚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柚子(北京)移动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获得胜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二被告侵权成立,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在被告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损害赔偿与合理支出一百六十五万四千八百元。
集佳代理泉州市天线宝宝食品有限公司商标权争议案终审获胜
12-25
日前,泉州市天线宝宝食品有限公司商标权争议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判令驳回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上诉人拉格道尔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泉州市天线宝宝食品有限公司一方获得终审胜诉。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北京数字天堂与南京烽火著作权诉讼管辖纠纷案将由最高院提审
12-15
由集佳代理的北京数字天堂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再审人)与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再审被申请人)著作权侵权与请求确认不侵犯著作权纠纷两案,分别由北京和江苏的法院受理,双方分别在两地提起管辖异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8日就不侵权诉讼案件管辖问题做出(2010)苏民知辖终字第0025号民事裁定,北京天堂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听证审查,并于2010年12月10日做出再审裁定,决定对该案进行提审。再审期间,中止江苏高院所作裁定的执行。
二审胜诉!浏览器屏蔽腾讯视频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01-03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融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01-31
备受业内瞩目和讨论的“融创”楼盘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今天收到提审裁定。集佳律所代理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集团”)申请再审与江西省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融创”)之间的“融创”楼盘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数月前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和询问,现法院作出提审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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