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案例
商标案件
专利案件
著作权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专业人员
新闻动态
集佳论丛
关于我们
集佳介绍
荣誉概览
联系我们
中文
EN
>
集佳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最新
商标
专利
著作权
反不正当竞争
集佳代理梦特娇三起争议域名成功转移至投诉人
11-14
2013年5月6日,我所接到客户梦特娇远东有限公司邮件,指出梦特娇的商标号已被他人注册为域名使用。梦特娇远东有限公司为商标 “梦特娇”及 “montagut”所有人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的直属公司,负责梦特娇于中国、香港等地的相关业务。据调查,客户指出的注册域名者,既非梦特娇远东有限公司所为,亦无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授权。为及时维护客户权益,我所建议客户向亚洲域名争议中心进行域名争议,以有效取回被抢注域名。获得客户的指示后,我所根据争议域名注册时的协议语言,于2013年7月16日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递交三份英文投诉书,分别对china-montagut.com、montagut-china.com 以及montagutcn.com 三个注册域名进行投诉。 争议域名一: china-montagut.com 投诉人: 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Zhou Huan 2013年10月8日,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聘请Mr.Gao Lulin为独任专家对本案进行裁决。2013年10月22日,专家支持投诉人的意见,作出将争议域名转移投诉人的决定。根据专家意见: 投
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寿”商标异议复审裁定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
12-02
2003年7月2日,上海国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寿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第3616481号“国寿”商标(即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商标于2008年5月28日初审公告,被核定使用在第36类“保险;公共基金;资本投资;基金投资;票据交换;金融管理;不动产管理;担保;信托;受托管理”服务项目上。 2008年8月21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以“被异议商标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由裁定不予核准注册。上海国寿公司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2013年6月24日,商评委作出商评字[2013]第19087号异议复审裁定书,认定“国寿”一词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3年8月8日,上海国寿公司不服上述商评委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人寿公司作为第三人,于2013年8月21日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刘文彬律师、黎琳律师参加诉讼。北京市一中院于2013年10月16日开庭审理,并于2013年11月19日做出(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2523号行政
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常州莱克斯诺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莱克斯诺LKSN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
12-03
2004年9月28日,顾荷英向商标局提出第4290474号“莱克斯诺LKSN及图”商标(即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该商标于2006年12月14日初审公告,指定使用在第7类“制药加工工业机器;化学工业用电动机械;输送机;传动装置(机器);热交换器(机器部件);非陆地车辆用减速齿轮;汽车发动机冷却用散热器;食品加工机(电动);食品包装机;粉碎机”商品上。 2007年3月9日,常州莱克斯诺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莱克斯诺公司)以被异议商标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侵犯在先商号权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裁定不服又于2010年7月26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2013年5月27日,商评委作出商评字[2013]第15485号异议复审裁定书,认定被异议商标损害了常州莱克斯诺公司的在先商号权,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3年8月14日,顾荷英不服上述商评委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莱克斯诺公司作为第三人,于2013年9月5日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
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画神闲”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一审胜诉
12-04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一中行初字第2540号行政判决书,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就“画神闲”商标争议维权一案获得胜诉。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炫动传播”),依托上海文广传媒集团的雄厚背景,是中国内地领先的动漫企业,业务覆盖动漫全产业链。炫动传播是中国原创动画电影票房最高纪录保有者,领衔出品了《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大电影;是中国最大的少儿全媒体经营者,打造有“炫动卡通”、“哈哈少儿”等全国知名媒体;其致力于动漫衍生产业的拓展,覆盖动漫会展、授权代理、主题地产等领域,旗下“CCG EXPO”是国内动漫界最具影响力的会展品牌。 2006年10月27日,袁某向商标局申请在第41类“节目制作、教育”等服务项目上注册使用“画神闲”商标,2009年11月7日核准注册,注册号5686368。炫动传播认为,“画神闲”是其在先在上海地区播出的一档少儿节目的名称,该节目在上海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即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炫动传播以此为由向商评委提起争议申请。 2013年7月1日,商评委对该争议案审理后作出商评字(2013)第1
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神马公司应诉英国BWE公司专利侵权案一审全面获胜
12-31
2013年4月16日,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肥神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神马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英国BWE有限公司(下称“BWE公司”)诉称神马公司生产、许诺销售、销售的,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公司”)购买并使用的“350*2/450铝管包覆连续挤压机生产线”涉嫌侵犯了BWE公司的ZL200880010230.9、ZL200580032577.X、ZL200880010220.5三项发明专利,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共计270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接受神马公司委托后,紧急成立专利维权抗辩律师团队,组成包含专利代理人、律师、顾问资格多重身份的代理人共计十二人。 第一项工作,律师团队并没有着急直接接触案件,而是首先进行专利侵权尽职调查,主要目的是了解涉案三项专利的具体保护范围,以免造成对其技术方案的理解偏差。另外了解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原被告间的历史恩怨,为下一步诉讼策略的制定打好信息基础。 原来,原告BWE公司占领中国“铝管包覆连续挤压机”市场多年,并且攫取了高额利润。随着神马公司研发能力的增强并推出拥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圣象为驰名商标
01-09
临近新春佳节,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喜事连连。继集佳律所代理的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佛山全友卫浴有限公司“全友”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再审案件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利裁判支持后,集佳律所代理的圣象集团有限公司诉商评委、河北广太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圣象”商标争议行政诉讼再审案件再得胜诉的结果,上述两案件中,集佳代理的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地位均是再审申请人。上述案件能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获得受理,并最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实属不易。全友案件和圣象案件都涉及对所引证的“全友”、“圣象”商标在被异议、被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是否已经构成了驰名商标的认定,以及即使认定了驰名商标是否可以跨类别保护的系列问题。全友案件中商评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不认可“全友”注册商标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构成了驰名商标这一事实,故而全友家私有限公司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圣象案件中商评委不认可“圣象”注册商标在被争议商标申请日前构成了驰名这一事实,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时,认为在被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圣
最前
上一页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下一页
最后